人物介紹
袁正華,1989年—1992年間,她在朝鮮接受對韓間諜訓練,因訓練途中受傷而退役。之後,她因偷盜百貨商店,在6年中輾轉各地。1998年,袁正華在親戚的幫助下了結了盜竊事件,並成為朝鮮保衛部的成員,然後被派往中國,在吉林等地經商。在1999年—2001年期間,袁正華先後參與了對100多名“脫北者”及韓國商人的綁架活動。2001年10月,袁正華接到“上級”潛入韓國的指令,遂偽裝成朝鮮族與韓國男子崔某結婚,之後前往韓國定居,並獲得韓國國籍。
主要經歷
袁正華在進入韓國後又偽裝成“脫北者”,並於2001年11月向韓國國家情報院自首。在這一身份的“掩護”下,袁正華往返於中國、韓國、朝鮮和日本,開展間諜活動。
2002年10月—2006年12月,袁正華先後14次向朝鮮保衛部報告韓國國內情況並進一步接受指令。2003年,袁正華掌握了韓國對朝情報人員的活動細節,還收買了同韓國情報機關有聯繫的企業家。2004年,袁正華還接到暗殺對朝情報人員李某和金某等的指令,並以毒藥和毒針進行事前準備工作。
韓聯社稱,2006年,袁正華與“脫北者”團體的幹部和軍隊情報人員接觸,搞到了前朝鮮勞動黨書記黃長燁等人的居所。黃長燁原是朝鮮勞動黨書記和金日成綜合大學校長,1997年在北京進入韓國領事館要求政治庇護,後來逃亡到韓國。在此過程中,袁正華通過婚介公司接近管理軍事機密和“脫北者”信息的陸軍大尉黃某等三四名政訓軍官。韓聯社報導稱,袁正華以美色進行引誘,同黃某同居,從中獲取軍事機密。黃某於2007年9月得知袁正華是間諜後,非但沒有舉報,還幫她隱瞞事實,幫助袁正華銷毀了向朝鮮保衛部報告的傳真檔案。2008年5月,黃某向袁正華提供了“脫北者”出身的軍隊安保講師名單。
韓國聯合調查本部27日表示,根據《國家保全法》於2008年7月15日拘捕了袁正華。聯合調查本部還逮捕並拘禁了指使袁正華從事間諜工作和轉送情報至朝鮮的間諜金某(63歲)。據報導,金某是袁正華的養父,他與朝鮮保衛部間諜進行緊密接觸,並向袁正華提供間諜活動所需的資金,同時操縱袁正華的間諜工作。
間諜門第
經調查了解到,不僅女間諜袁正華本人,而且他們一家人都在從事對南間諜活動。
韓國聯合調查本部28日稱,袁正華的父親在1974年作為朝鮮間諜潛入韓國的過程中被殺害。因此,生於1974年1月29日的袁正華在出生幾個月後便失去了父親。成為寡婦的母親崔某在1976年嫁給了這次因涉嫌與袁正華一起從事間諜活動而被拘留的金東淳(音)。此後金某和崔某所生的袁正華的妹妹成為保衛部間諜,弟弟也在保衛部當司機。
在中國小時期,袁正華經常受到表彰。1988年,在鹹鏡北道富寧郡古茂山女子高中上四年級時,袁正華獲得了頒給學習成績優秀學生的“雙重榮譽紅旗徽章”。袁正華於第二年6月轉到清津市南鄉高中(音)上五年級。而在這時袁正華就正式踏上了間諜之路。袁正華被社會主義勞動青年同盟(簡稱社勞青)提拔後,在培養間諜的學校——金成(音)政治軍事大學(現金正日政治軍事大學)接受了教育。當時社勞青在朝鮮共選拔了9人(5男4女),袁正華是因為家庭出身好和學習成績優秀而獲得這項“殊榮”。4個月後,通過社勞青的推薦,袁正華年僅15周歲便加入了平壤附近的特殊部隊,在那裡接受了跆拳道、擲毒針、爬山和射擊等高強度訓練。她還向越北的韓國軍人學了韓國地理和口音等。如此接受了3年的訓練。1992年袁正華因為頭部受傷,寫了份要嚴守秘密的保證書後退伍回鄉。
此後,袁正華因為在平壤樂園百貨商店偷竊而入獄。經歷一段人生曲折後,1996年她又因為和朋友一起盜竊鋅被發現而逃到中國。後於1998年被朝鮮保衛部拉攏,全面開始了間諜生涯。
據悉,袁正華於2008年7月15日被捕後,情緒一直很不穩定,近20天沒有正常進食,因此還注射了營養劑。但據聯合調查組有關負責人稱,負責調查袁正華的水原地方檢查廳公安部A檢察官開導袁正華說:“引爆KAL客機殺害很多人的金賢姬(策劃了1987年11月29日韓國客機爆破事件的朝鮮間諜)因為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懺悔,現在不僅得到諒解,而且還結了婚。”聽到此話後,袁正華開始主動坦白。但是,袁正華在調查過程中有時唱歌曲《將軍一家人》,有時又流淚說“背叛了將軍”,情緒仍很不穩定。
法庭上認罪
流著眼淚承認犯罪事實
對袁正華的首次公審當天在水原地方法院進行。這是被認為逃北者出身的企業家袁正華被證實為間諜後首次公開露面。袁正華走進法庭後無力地坐在被告席上。摘去帽子和口罩的她看上去面容憔悴,顯得很疲倦。
作為審判長的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1部部長級法官慎鏞碩向袁正華確認身份時,袁正華回答說:“袁正華,1974年1月29日……”聲音非常小,而且話音有些顫抖。審判長提問道:“是否看了控訴狀,被控訴事實是否屬實?”袁正華低頭說“是”。審判長又問到:“在審理前提交了投靠書,是出於你本人的意願提交的嗎?”袁正華仍回答“是”。
投靠書中要求和女兒一起生活
袁正華在前一天向水原地方法院提交的具有反省書性質的投靠書中將自己說成“大逆罪人”,並請求給她一個機會在韓國生活。在水原拘留所內親筆書寫的兩封投靠書中,袁正華多次提到了在中國懷孕後,來到韓國生下的7歲女兒,表現出對女兒的愛。
袁正華在投靠書中還寫到:“在朝鮮,從出生開始只學習了偶像化和主體思想,因此在接受高強度訓練時也堅持不懈克服困難,作為間諜被派出時也認真地工作。”
但她又寫到:“在國情院(可能指Hana院)和逃北者一起生活,在韓國期間,我這個大逆罪人才認識到朝鮮體制有錯,自己犯下的也是滔天大罪。”她還說:“這輩子我將以懺悔的心活下去。我現在只有7歲的女兒。如果讓我獲得重生,將在自由民主主義國度大韓民國和我的女兒幸福地生活。”
袁正華在第二封投靠書中說:“我以前只認為將軍才是最好的人,因此殘忍地抓住為了生計而不顧生死渡過豆滿江和鴨綠江來到中國的逃北者送回朝鮮。我認為黨的方針和將軍的指示是天,因此,在工作時,心中充滿了回祖國後可以名譽和榮華富貴雙收的自豪感。”
袁正華在投靠書中還說:“心中的話全部說出來了,心裡很舒暢,感到很輕鬆。似乎新的世界的大門已經敞開了。這是分裂的悲劇,是我出生在朝鮮的罪。”在投靠書結尾處寫有“大逆罪人袁正華”的字樣。
袁正華流下眼淚
在檢察官舉出證明袁正華的行蹤和罪行的261種物證的50分鐘時間裡,她一次都沒有抬頭。袁正華曾試圖收買拉攏大尉黃某,反而產生了戀情,當作為證據出示黃某企圖自殺的診療紀錄時,袁正華的身體出現了輕微的痙攣。
檢察官當庭出示了在中國被袁正華綁架的韓國企業家家屬的陳述、朝鮮保衛部向中國派出很多女性抓捕逃北者的資料以及在軍隊安保演講過程中與袁正華見面的軍人的陳述等證據。
在公審快結束時,審判長問到:“對接受警方和檢方的調查,是在看完調查記錄進行確認後簽字的嗎?”袁正華回答說“是的。”承認了警方和檢方的調查內容。
國選辯護律師李相勛(音)表示:“被告人基本上承認了被控訴事實。”在長達1個小時的公審結束後,袁正華在法警的攙扶下站起身離開法庭。她的臉上有著明顯的淚痕。
起初,律師說“沒有時間研究證據檔案”並申請變更公審日期,但法庭沒有接受請求,按原定時間進行了公審。對袁正華的下一次公審將在10月1日進行。
日本電視台出動衛星轉播車
為以防萬一,法院加強對旁聽者的了盤問和盤查。在法庭外再次確認身份並進行搜身後才讓旁聽者入場。押送袁正華的法務部教官們也舉起步槍進行警備。
被判徒刑
因涉嫌違反《國家保全法》而被拘留起訴的朝鮮女間諜袁正華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1部15日宣布,袁正華因以間諜身份執行目的並打探、收集國家機密和軍事機密等行為而被起訴的罪名全部被認定有罪。
辯護律師主張說,袁正華收集的美軍部隊位置等情報都可以在網上搜尋到,因此不屬於軍事機密。但法庭不予採納,法庭表示:“美軍部隊等的位置並非反國家團體朝鮮和作為其成員被派往韓國的袁正華沒有必要收集的情報,因此屬於國家機密。”
法庭表示:“袁正華至今才被發現是因為她利用懷孕和韓國的逃北者定居程式獲得合法身份後,展開了長期的間諜活動,從這一點來看,危及國家存在、安全以及自由民主主義基本秩序的危險性非常大。”
法庭表示:“由於媒體和信息通信業的發達,袁正華打探的國家機密比以前更容易獲得,因此,普通人也可能接觸到一部分。由於她配合調查和審判,並提交投靠書表示願意投奔韓國的自由民主主義體制,和女兒一起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進行了深刻反省,因此法庭酌情考慮了這一點。”
袁正華當天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時低下了頭,宣判結束後,她表情平靜地離開了法庭。